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王永刚、罗友山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023执1802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1023执1802号
  • 案件名称

    王永刚、罗友山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宝应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王永刚;罗友山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023执1802号王永刚、罗友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永刚与被执行人罗友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一案,案号:(2021)苏1023执1802号,执行标的:30000元。经本院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全案履行完毕,故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