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刚、罗友山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023执18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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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1023执1802号案件名称
王永刚、罗友山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宝应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王永刚;罗友山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023执1802号王永刚、罗友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永刚与被执行人罗友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一案,案号:(2021)苏1023执1802号,执行标的:30000元。经本院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全案履行完毕,故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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