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叶强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602民初8022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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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民初8022号之一案件名称
王琼、叶强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王琼;叶强;曾何琳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602民初8022号之一本院于2021年9月1对原告王琼诉被告叶强、曾何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湘0602民初8022号民事裁定书中,因书写错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定书中第1页第19行“21700”应为“217000”。审判员 陈丹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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