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蒋红艳、曹志辉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9执保8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129执保88号
  • 案件名称

    蒋红艳、曹志辉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华瑶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蒋红艳;曹志辉;戴赛亮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9执保88号蒋红艳、戴赛亮、曹**辉:申请人蒋红艳与被申请人戴赛亮、曹**辉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蒋红艳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作出(2021)湘1129财保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冻结被申请人曹**辉、戴赛亮在各银行的存款95362元,冻结期限一年;二、查封申请人蒋红艳和担保人肖俊共有位于江**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江**大道锦绣江**4栋1单元402号商品房一套,查封期限一年。但因被申请人戴赛亮、曹**辉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本院以95362元为限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实际冻结戴赛亮、曹**辉银行存款3084.57元,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二)项的规定,通知如下:部分保全,即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