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8481号(2021)陕0112执8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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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执8481号案件名称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8481号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圆极岩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圆极岩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112执8481号 陕西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某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陕西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某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陕0112民初1920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的标的为案款700745元及逾期利息,本院依法受理。执行中,已执行回案款及逾期利息共计785970.86元并发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费9407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112民初1920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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