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胜、陈用桃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1执恢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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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21执恢321号案件名称
王太胜、陈用桃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桂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王太胜;陈用桃;王土佑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1执恢321号王太胜、陈用桃、王土佑:王太胜与陈用桃、王土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次恢复执行的标的4489元,由李春、李华执行本案。本次恢复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鉴于本次恢复执行标的已履行完毕,予以执行完毕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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