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桂彬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14执4460-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14执4460-1号案件名称
徐桂彬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徐桂彬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2021)辽0114执4460-1号徐桂彬:徐桂彬与许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114民初676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特此通知。审判员 :车忠海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 刘 松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马源健、陈旭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425执1525号 下一篇 陈清勇、向磊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3101执17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