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勇、向磊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3101执17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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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3101执1774号案件名称
陈清勇、向磊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陈清勇;向磊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3101执1774号陈清勇、向磊:本院执行的陈清勇申请向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拟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当场认识到错误,当场履行所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结悔过。现全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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