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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自然资源局、王跃文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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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717号
  • 案件名称

    舒兰市自然资源局、王跃文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舒兰市自然资源局;王跃文
  • 案件缘由

    行政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717号申请执行人:舒兰市自然资源局,住所地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王跃文,男,住吉林省舒兰市。申请执行人舒兰市自然资源局与被执行人王跃文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案款43982.40元及执行费560.00元,至此,(2021)吉0283行审33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舒兰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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