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兆宾、周钰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请示(2021)陕0730民初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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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730民初479号案件名称
高兆宾、周钰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请示审理法院
佛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佛坪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高兆宾;周钰林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佛坪县人民法院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请示函 (2021)陕0730民初479号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我院受理的原告周某某诉被告高兆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受理。因原告周某某为我院2019年1月招录的聘任制书记员,为排除被告对案件审理的公正性的合理怀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将该案全部案卷材料报送贵院,特请予以指定管辖。 附: 1、案卷1宗。 二O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1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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