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熊晓燕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1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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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1137号案件名称
张波、熊晓燕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蓬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张波;熊晓燕;王德财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1137号张波、熊晓燕、王德财:张波、熊晓燕与王德财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1,5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核实已偿还50,0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以和解长期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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