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岩、肖宇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146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1467号案件名称
刘岩、肖宇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刘岩;肖宇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1467号申请执行人:刘岩,男,住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肖宇,女,住吉林省九台市。肖宇与刘岩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17400.00元。本院于2021年09月06日予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给付申请执行人刘岩人民币17400.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刘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吉0283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周汶柱、黎红霞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鄂1127民初1287号 下一篇 张春锋、罚金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725执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