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人民政府与被执行人李财林、艾娇红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423执141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423执1417号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人民政府与被执行人李财林、艾娇红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人民政府与被执行人李财林、艾娇红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423执1417号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人民政府:李财林、艾娇红: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人民政府与被执行人李财林、艾娇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执行依据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0423民初2447号,被执行人李财林、艾娇红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光辉、赵晏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0109执3030号 下一篇 韩永利、韩永利等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7执恢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