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延边海发食品水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01执保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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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2401执保1610号案件名称
保全人延边海发食品水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延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保全人延边海发食品水产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01执保1610号申请保全人延边海发食品水产有限公司公司与被保全人金长吉之间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保全人金长吉在中国银行账户中的存款10.8万元。本院依据(2021)吉2401财保191号民事裁定实施保全措施,申请人并提供房屋产籍手续作为担保,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案按部分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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