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万隆正邦融资租赁(大连)有限公司、申志刚其他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203执2250号之一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03执2250号之一
  • 案件名称

    万隆正邦融资租赁(大连)有限公司、申志刚其他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万隆正邦融资租赁(大连)有限公司;申志刚
  • 案件缘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203执2250号之一申请执行人:万隆正邦融资租赁(大连)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六街6号1。法定代表人:王继山。被执行人:申志刚,男,1980年02月25日生,蒙古族,住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本院在执行万隆正邦融资租赁(大连)有限公司与申志刚其他案由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申志刚未履行(2020)辽0203民初4010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申志刚名下粤H×××××车辆。本裁定立即执行。执行员  刘丹丹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王振宇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