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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龙海、曾应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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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679号
  • 案件名称

    祝龙海、曾应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开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祝龙海;曾应江;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679号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祝龙海、曾应江:申请人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祝龙海、曾应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0800.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20800.50元。至此,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121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 判 员  陈 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法官助理  李厚成书 记 员  张安歌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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