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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军、白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881执保24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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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881执保2458号
  • 案件名称

    贺军、白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神木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贺军;白雷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881执保2458号贺军、白雷:申请人贺军与被申请人白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881财保6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依法扣押了被申请人白雷所有的车牌号为陕KG620U号轻型栏板货车一辆,扣押期限为二年。依法查封了申请人贺军所有的大众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均为二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1)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881财保68号民事裁定书生效确定的内容本案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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