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军、白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881执保24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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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881执保2458号案件名称
贺军、白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神木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贺军;白雷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881执保2458号贺军、白雷:申请人贺军与被申请人白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881财保6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依法扣押了被申请人白雷所有的车牌号为陕KG620U号轻型栏板货车一辆,扣押期限为二年。依法查封了申请人贺军所有的大众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均为二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1)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881财保68号民事裁定书生效确定的内容本案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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