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珺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南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2执1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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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02执1560号案件名称
株洲珺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南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株洲珺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南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卢昆民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2执1560号申请执行人株洲珺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湖南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昆民,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卢昆民,女,汉族,1989年7月9日出生。我院于2021年7月20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株洲珺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卢昆民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13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陈柯审判员尹建刚审判员 易 大 玄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 根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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