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华与虞泽江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3执恢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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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03执恢336号案件名称
王新华与虞泽江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王新华;虞泽江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3执恢336号申请执行人王新华与被执行人虞泽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王新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虞泽江100000元。被执行人虞泽江已将钱款10000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新华,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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