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晋0302民初1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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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302民初1186号案件名称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阳泉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魏小宁;阳泉华联商厦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晋0302民初1186号本院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对原告魏小宁与被告阳泉华联商厦有限公司集资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晋0302民初1186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一页第十五行“故原告起诉原告要求被告”应补正为:“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审判员 荆海红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郭晓燕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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