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葛胜武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22执62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新2922执625号案件名称
刘波;葛胜武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温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温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刘波;葛胜武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新2922执625号刘波、葛胜武: 刘波与葛胜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本案确定的案件款19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刘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2020)新2922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温宿县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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