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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丽、耿照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81执2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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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381执2445号
  • 案件名称

    杨士丽、耿照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邓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杨士丽;耿照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邓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81执2445号申请执行人:杨士丽,女,生于1981年10月16日,汉族,住邓州市。被执行人:耿照刚,男,生于1977年5月7日,汉族,住邓州市。本院在执行杨士丽与耿照刚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豫1381执2445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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