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佳惠百货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2执1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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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2执1357号案件名称
锦屏县佳惠百货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玉屏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锦屏县佳惠百货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2执1357号被执行人:锦屏县佳惠百货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三江镇飞山社区。法定代表人:黄藓茗,该公司董事长。追缴被执行人锦屏县佳惠百货有限公司诉讼费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黔0622民初61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确定被执行人锦屏县佳惠百货有限公司负担诉讼费5145元。因被执行人未按期缴纳,本院综合审判庭于2021年9月1日移送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锦屏县佳惠百货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缴纳诉讼费5145元及执行费50元,诉讼费及执行费已上缴财政。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622执135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6日结案。审判员 史勋仙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张才智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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