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斌与辽宁晟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闵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02执1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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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002执1240号案件名称
李洪斌与辽宁晟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闵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李洪斌与辽宁晟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闵永、王家全、马晓文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02执1240号李洪斌(申请执行人)、辽宁晟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闵永、王家全、马晓文(被执行人):李洪斌与辽宁晟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闵永、王家全、马晓文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9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24.00元,其中,执行费124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李洪斌(申请执行人)。至此,李洪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韩 纯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于福荣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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