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孟广周、刘霞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521民初261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521民初2615号
  • 案件名称

    孟广周、刘霞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本溪满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孟广周;刘霞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521民初2615号原告:孟广周,男,满族,1945年12月11日生,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夜梅,女,满族,1973年8月2日生,住本溪满族自治县,系原告女儿。被告:刘霞,女,满族,1981年12月1日生,住本溪满族自治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孟广周诉被告刘霞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庭审调查,原告认为自己起诉的证据不足,且被告提交的证据原告无法否认,因此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期间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孟广周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孟广周负担。审判员  于文良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赵 明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