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文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502执1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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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502执1727号案件名称
佟文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本溪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佟文超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502执1727号被执行人:佟文超,男性,1987年5月3日出生,满族,出生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住本溪市平山区。此案无裁判文书。审判长 徐金枝审判员 潘英智审判员 姜 辉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芦雪娇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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