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星欧丽洛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南路分公司、邵艳霞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恢1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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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恢1152号案件名称
上海红星欧丽洛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南路分公司、邵艳霞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上海红星欧丽洛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南路分公司;邵艳霞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恢1152号上海红星欧丽洛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南路分公司、邵艳霞:本院执行的上海红星欧丽洛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南路分公司申请邵艳霞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103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7日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 判 员 陈铁军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执 行 员 潘一铭代理书记员 王 勇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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