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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喜武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81执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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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781执1512号
  • 案件名称

    程喜武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卫辉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卫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程喜武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卫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81执1512号程喜武(被执行人):程喜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8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83.00元,至此,卫辉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向本院移送执行的(2020)豫0781民初2134号判决书的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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