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喜武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81执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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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781执1512号案件名称
程喜武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卫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卫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程喜武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卫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81执1512号程喜武(被执行人):程喜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8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83.00元,至此,卫辉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向本院移送执行的(2020)豫0781民初2134号判决书的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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