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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妮、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03执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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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703执1313号
  • 案件名称

    郭新妮、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新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郭新妮;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03执1313号郭新妮、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郭新妮与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3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6350.00元。被执行人已将该款转付给郭新妮。至此,郭新妮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703民初1068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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