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妮、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03执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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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703执1313号案件名称
郭新妮、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郭新妮;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03执1313号郭新妮、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郭新妮与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3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6350.00元。被执行人已将该款转付给郭新妮。至此,郭新妮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703民初1068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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