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海、刘凤兰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403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4034号案件名称
李靖海、刘凤兰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李靖海、刘凤兰案件缘由
侵权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4034号李靖海、刘凤兰:李靖海与刘凤兰其他案由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李靖海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