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万芳、张东琼健康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823执8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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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823执891号案件名称
石万芳、张东琼健康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汉源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汉源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石万芳;张东琼案件缘由
健康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823执891号石万芳:申请人石万芳与被执行人张东琼健康权纠纷一案,我院已将被执行人张东琼应支付申请人石万芳的执行款1474.25元执行完毕,现我院已对申请人石万芳与被执行人张东琼健康权纠纷一案以执行完毕方式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823执891号石万芳:申请人石万芳与被执行人张东琼健康权纠纷一案,我院已将被执行人张东琼应支付申请人石万芳的执行款1474.25元执行完毕,现我院已对申请人石万芳与被执行人张东琼健康权纠纷一案以执行完毕方式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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