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继元与王斌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2021)渝0236执1169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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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渝0236执1169号之一案件名称
黄继元与王斌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奉节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奉节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黄继元;王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渝0236执1169号之一申请执行人:黄继元,男,汉族,1973年7月14日出生,住重庆市奉节县。被执行人:王斌,男,汉族,1972年8月2日出生,住重庆市奉节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继元与被执行人王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同意本案以终结的方式进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渝0236执116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 判 长 程政清 审 判 员 费明军 审 判 员 王 彬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法官助理 龙 宇 书 记 员 朱莉丽 1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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