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嘉兴市万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徐玉囡等崔跃良、曹仿华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02执恢40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402执恢409号
  • 案件名称

    嘉兴市万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徐玉囡等崔跃良、曹仿华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嘉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嘉兴市万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徐玉囡;崔跃良;曹仿华
  • 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4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浙0402执恢409号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嘉兴市万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玉囡、崔跃良、曹仿华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后被执行人已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至此,本院(2018)浙0402民初6651号民事执行恢复中确定的法律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第(4)项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21)浙0402执恢409号、(2019)浙0402执3156号案件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