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娃娃等执行裁定书(2021)京0113执7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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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京0113执7219号案件名称
陈娃娃等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北京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陈娃娃;世博联(北京)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京0113执7219号申请执行人:陈娃娃,女,1990年8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住北京市顺义区,公民身份号码×××。被执行人:世博联(北京)建材市场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069590950D。法定代表人:齐沛沛,经理。申请执行人陈娃娃与被执行人世博联(北京)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作出的(2021)京0113民初500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本院于2021年8月17日依法受理并立案,本案执行标的为70000元。就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经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房产、存款、车辆、证券信息。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本院认为,现本院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财产线索,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间内难以继续进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京0113民初5003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的本次执行程序。如申请执行人在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可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王小丽审 判 员 单立勋审 判 员 李 琳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法官助理 郭 旗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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