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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美与李世钢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藏0322执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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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藏0322执68号
  • 案件名称

    吉美与李世钢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西藏自治区贡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吉美;李世钢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藏0322执68号吉美、李世钢: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吉美与被执行人李世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李世钢应支付借款3,00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且已缴纳执行费5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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