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千坊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吉象贸易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204执保43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0204执保435号案件名称
开封市千坊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吉象贸易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开封市千坊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吉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204执保435号开封市千坊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上海吉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开封市千坊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上海吉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解除保全完毕。至此,开封市千坊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04民初129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全部解除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吉美与李世钢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藏0322执68号 下一篇 刘生、吴玥丹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381执保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