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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宁追偿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921执保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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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921执保128号
  • 案件名称

    张宝宁追偿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张宝宁
  • 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921执保128号申请人张宝宁,男,1987年6月3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被执行人张伟桥,男,1973年9月2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被执行人陈喜梅,女,1975年6月9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本院保全的张宝宁与张伟桥、陈喜梅追偿权纠纷一案,经保全,已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孟晓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宋 震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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