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玺洋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3执5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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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3执5068号案件名称
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玺洋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玺洋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3执5068号申请执行人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玺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20)辽0103民初5209号民事判决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执行人李玺洋现已履行给付义务,案件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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