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玺洋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3执506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3执5068号
  • 案件名称

    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玺洋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玺洋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3执5068号申请执行人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玺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20)辽0103民初5209号民事判决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执行人李玺洋现已履行给付义务,案件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