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1972执11804号陈忠楷与东莞市杰正机械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972执118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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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1972执11804号案件名称
(2021)粤1972执11804号陈忠楷与东莞市杰正机械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陈忠楷;东莞市杰正机械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国内涉外仲裁裁决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2执11804号陈忠楷、东莞市杰正机械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忠楷与被执行人东莞市杰正机械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执行一案,根据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岭山仲裁庭作出的东劳人仲院大岭山庭案字[2021]455号终局裁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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