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江、杨兆春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3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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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802执3088号案件名称
赵子江、杨兆春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赵子江;杨兆春;闻丽梅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02执3088号赵子江、杨兆春、闻丽梅:赵子江与杨兆春、闻丽梅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315.6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闻丽梅已自动履行赔偿款6315.61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赵子江。至此,赵子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802民初29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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