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健、冉定豪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3123执73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3123执733号案件名称
田健、冉定豪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凤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凤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田健;冉定豪;四川巨科吊装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3123执733号田健、冉定豪、四川巨科吊装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田健与被执行人冉定豪、四川巨科吊装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曹佰东、朱超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鲁0104民初1537号 下一篇 徐国芬与杨金发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2021)沪0101执47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