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延祥、马世杰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4执2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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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04执2838号案件名称
薛延祥、马世杰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其他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薛延祥;马世杰;朱娅娥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Î÷°²ÊÐÁ«ºþÇøÈËÃñ·¨Ô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4执2838号朱某某、薛某某、马世杰: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朱某某与薛某某、马世杰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为583.26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到位标的为583.26元,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申请执行人朱某某申请执行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4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4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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