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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刚、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02执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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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802执128号
  • 案件名称

    李书刚、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李书刚;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02执128号李书刚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关于申请执行人李书刚与被执行人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合同一案中,现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已按(2020)湘0802民初109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故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书。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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