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刚、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02执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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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802执128号案件名称
李书刚、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李书刚;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02执128号李书刚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关于申请执行人李书刚与被执行人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合同一案中,现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已按(2020)湘0802民初109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故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书。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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