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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小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4执1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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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024执1161号
  •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小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嘉禾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嘉禾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小梅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4执1161号李小梅: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禾县支行与李小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小梅将其应负担的诉讼费550元履行完毕。故本院对此案作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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