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一兵、易新兵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2执860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02执8603号案件名称
潘一兵、易新兵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潘一兵;易新兵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2执8603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潘一兵与被执行人易新兵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雅军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卢晓立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栗传华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浙0702民初7047号 下一篇 杨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104执6796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