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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6执1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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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26执1360号
  • 案件名称

    赵杰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石门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赵杰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4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6执1360号赵杰、晏军: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赵杰与晏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局执行,被执行人晏军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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