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2执保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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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2执保82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邵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2执保82号申请保全人石爱玲与被保全人周树清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作出(2021)湘0522财保3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周树清在银行账户上的存款至2000000元。本院在保全过程中,于2021年8月31日冻结周树清的银行存款511401.74元。于2021年8月31日冻结周树清的网上银行564.16元。至此,本案共计保全到位511965.9元,本案部分保全。执行员 张 磊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刘文乙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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