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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俊强罚金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川0402执1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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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402执1362号
  • 案件名称

    薛俊强罚金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攀枝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薛俊强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402执1362号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薛俊强:关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薛俊强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家属自愿代为履行完毕30000元。至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申请执行的(2021)川0402刑初4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薛俊强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的判决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余斌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李娟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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