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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阳、吉林亚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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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2311号
  • 案件名称

    邓阳、吉林亚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邓阳;吉林亚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2311号邓阳、吉林亚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2311号申请执行人邓阳与被执行人吉林亚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1)吉02民终1556号判决书,被执行人吉林亚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履行执行款146,522.00元的给付义务。因被执行人已给付执行款及利息193,642.58元并返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及利息后同意结案,故被执行人吉林亚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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