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再庆、陈海芳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402执17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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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402执1794号案件名称
孙再庆、陈海芳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孙再庆;陈海芳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02执1794号孙再庆、陈海芳: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苏0402民初822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再庆与被执行人陈海芳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办理了坐落于常州市××镇花园街××号新天地不夜城8-1127号不动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孙再庆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402民初82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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