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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再庆、陈海芳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402执17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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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402执1794号
  • 案件名称

    孙再庆、陈海芳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孙再庆;陈海芳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02执1794号孙再庆、陈海芳: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苏0402民初822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再庆与被执行人陈海芳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办理了坐落于常州市××镇花园街××号新天地不夜城8-1127号不动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孙再庆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402民初82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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