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龙洲镇甘沟村村民委员会、王国亮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824民初44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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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824民初4458号案件名称
靖边县龙洲镇甘沟村村民委员会、王国亮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靖边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靖边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30 0:00:00当事人
靖边县龙洲镇甘沟村村民委员会;王国亮;哈永富;杨健聆;彭春春;纪秀芬;王龙;王成;曹豹;申斌;王壮壮;张怀亮;曹世金;魏成利;王国保;郝文莲;胡海鱼;纪秀军;杨建刚;雷彩彩;王虎;焦凤恩;刘振忠;乔姗;杨树东;薛海浪;焦国涛;王国华;吕锋;杨健芾;任月飞;任月红;曹世真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陕0824民初4458号 原告:任月飞,男,生于1987年2月16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杨树东,男,生于1953年8月20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王虎,男,生于1986年11月6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曹豹,男,生于1979年7月15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王国保,男,生于1961年4月19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任月红,男,生于1989年12月17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王成,男,生于1982年4月12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王龙,男,生于1980年2月16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雷彩彩,女,生于1990年12月18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乔姗,女,生于1990年12月26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焦凤恩,男,生于1957年8月21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焦国涛,男,生于1990年1月18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郝文莲,女,生于1968年1月21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王壮壮,男,生于2001年8月18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彭春春,女,生于1990年7月15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魏成利,女,生于1988年7月6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杨健聆,男,生于1986年6月7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杨建刚,男,生于1986年2月18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张怀亮,男,生于1962年11月10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胡海鱼,男,生于1987年12月28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纪秀军,男,生于1978年10月26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王国华,男,生于1965年10月19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申斌,男,生于1980年5月10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吕峰,男,生于1979年3月21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王国亮,男,生于1964年8月26日,汉族,住靖边县谢渠004。原告:薛海浪,男,生于1983年1月2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曹世金,男,生于1962年6月3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纪秀芬,女,生于1963年8月4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曹世真,男,生于1956年7月28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刘振忠,男,生于1959年7月28日,汉族,住靖边县。原告:杨健芾,男,生于1979年6月5日,汉族,住靖边县。诉讼代表人:原告王成、原告杨健芾、原告王国华。被告:靖边县龙洲镇甘沟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纪喜宏,喜该村村委会主任。被告:哈永富,男,生于1988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宁夏青铜峡市。任月飞、杨树东、王虎、曹豹等三十一名原告与被告靖边县龙洲镇甘沟村村民委员会、哈永富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9日立案。原告任月飞、杨树东、王虎、曹豹等三十一名原告于2021年9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任月飞、杨树东、王虎、曹豹等三十一名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任月飞、杨树东、王虎、曹豹等三十一名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任月飞、杨树东、王虎、曹豹等三十一名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王靖伟 二O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陈俊霖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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